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中心浏览:时间:2023-09-08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成长,促进原始创新、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助推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

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 推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我校科协可报4篇,其中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 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附件2)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四、 实施步骤

1.符合推选条件的论文作者按照推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于2023年9月1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220120016@nufe.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中心413办公室。

2.通过初评的论文作者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 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推选单位登录系统(各推选单位账户密码在报送初评工作报告后发送)进行审核提交,推选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五、结果发布

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联系方式

唐莹莹86718347、王建立8671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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