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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创新市场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的建议

作者:王书斌浏览:时间:2023-05-08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体系建设一直被摆在突出位置。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把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大体系之一;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具体行动方案;20222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对江苏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做出具体部署,旨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支撑。但是创新市场不同于传统市场,参与主体、发展方向、交易机制、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导致两者发展重点和策略都不一样,需要聚焦创新市场实际需求,从顶层设计角度推动江苏创新市场体系建设。


一、江苏建设创新市场体系势在必行

(一)江苏市场经济发展呈现新特点。近年来,江苏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着“放管服”加速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张,2021年全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增长超两成;伴随着产业规模扩张和产业集中度提升,市场力量的竞争关系和竞争程度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得益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市场迭代更替更为快速,江苏产业发展新格局和新趋势不断显现,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

(二)江苏创新市场不断扩容。产业是江苏经济发展的最大优势,创新则是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江苏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导向、价值引领、规范竞争,高度重视数字经济、智改数转等产业创新,聚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中,着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形成,创新市场规模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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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市场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随着江苏创新市场蓬勃发展并日益壮大,要素新、壁垒高、风险高、产权界定不够明晰、竞争环境不够公平等特性,导致其发展短板日渐浮现,现实需求也日渐明晰,亟需通过完善与创新市场相适应的高标准创新市场体系,逐步突破阻碍江苏创新市场发展的制度藩篱,对创新市场发展做出更为有力的指导和规范。


二、江苏创新市场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缺失

(一)缺乏聚焦于创新市场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江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省委省政府2016年印发了《江苏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我省提高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建设科技强省的“三步走”目标,并提出加快推动发展方式、发展要素、产业分工、创新能力、资源配置、创新群体方面的“六大转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江苏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从全面打造高质量市场环境、着力构建高能级商品和消费市场、加快实现高效率要素资源配置、持续扩大高水平市场开放、健全完善高效能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江苏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做出具体部署。由此可见,为促进创新市场平稳健康、高效蓬勃发展,江苏已从创新驱动战略和市场体系建设两大模块,针对创新市场发展部分环节,分别提出了配套措施,但尚未能从顶层设计角度将二者有机结合,以便更好地指导江苏创新市场发展。

(二)针对创新市场不同环节顶层设计协同性不强。创新要素高质量配置、创新主体高效率协同、创新成果高水平转化是创新市场发展最为关键的三个环节。江苏对此分别出台了指导意见,如:省委省政府2021年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覆盖土地、人力资源、资本、技术、数据、价格、区域等七个方面要素配置要求,对于创新市场完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具有明确指导意义;省委省政府2020年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对于创新市场形成平等参与、自由合作、融合推进、高效协同的发展氛围,具有鲜明导向意义;2010年出台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2021年省科技厅的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都针对创新成果转化和交易、打造高标准技术市场体系等目标,做出具体部署,有助于创新成果供需双方顺应创新市场规律,通过创新成果高水平转化转移,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推动创新市场充分发挥其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围绕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三个环节,江苏已分别进行规划设计,但仍缺乏整合协同,难以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强江苏创新市场体系顶层设计的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创新市场体系顶层设计。创新市场顶层设计,宏观目标在于建设高标准创新市场体系,具体目标是构建一个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市场价值充分发现的创新市场,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结合,使其具备自力更生、包容开放的特性。建议在当前分别围绕创新驱动战略和市场体系建设两大模块进行碎片化制度设计的基础上,聚焦创新市场体系建设进行针对性顶层设计。一是高起点开展顶层设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建设高标准创新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首先明确创新市场内涵与范围界定,然后围绕创新市场产权、准入和公平竞争等方面,从破除创新市场要素壁垒、强化创新成果产权运营、优化创新要素资源配置、改善创新市场竞争环境等角度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二是构建以创新市场发展为导向的创新管理体系,高标准实施创新考核。试点将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创新市场发展指标作为创新驱动评价、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以此强化地方党政领导注重创新发展的理念。

(二)加强创新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协同。创新市场体系建设在顶层设计上应紧扣“创新”二字,加强政策集成和全面协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加快构建协同、高效、可持续的创新市场体系,推进创新市场扩容、提质、增效。一是加强不同环节的政策协同。以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围绕创新要素高质量配置、创新主体高效率协同、创新成果高水平转化这三个关键环节,从创新要素市场、创新成果运营、公平创新环境、创新主体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二是加强不同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地方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创新市场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将创新市场建设工作切实打造成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分工,推动其严格执行分工、各司其职,从政策支持层面,集聚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创新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全方位推动创新市场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创新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创新市场的发展方式、难点、堵点都有别于传统市场,既有政策经验对于创新市场体系建设并不具备实用性。建议选择部分优势区域,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再进行总结和推广运用。选择先发优势区域开展试点。在省内选择创新市场发展基础良好、体系建设完善、管理经验丰富的地区,开展创新市场体系建设试点试验示范,争取发展现有优势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和培育高能级创新企业梯队,协同开展基础研究和联合实施技术攻关,建立创新合作机制和推进成果协作转化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丰富的政策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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