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出现多条农民将尚未成熟的小麦青苗销售给饲料企业或养殖企业做青贮饲料的视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农业农村部、多地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也相继发声,表示要严厉查处“割青麦作饲料”行为。小麦青苗销售事件成为近期热点问题,这与国人传统的爱惜粮食教育有关,在俄乌战争引起粮价上涨进而可能引发粮食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又被放大化。我国现行主流粮食安全观核心在于提高国内粮食生产能力、重视国际粮食市场,在国际粮食市场受到俄乌战争的冲击时,国内粮食生产能力必须要稳定不下滑,因此尽管小麦青苗销售行为是小范围的应急反应行为,但还需要高度重视这类事件,并从源头上找到消除这类事件的措施。
一、青苗销售行为的经济分析
小麦青苗销售行为关系到麦农、饲料企业或养殖企业的利益,双方对青苗的交易是你情我愿的行为,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但对粮食安全的潜在影响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
(一)小麦青苗销售行为的本质
小麦青苗销售行为的本质需要从多个层次论定。首先,小麦青苗销售是一种普通的市场销售行为,农民投入劳动、种子、化肥、农药等,获得了小麦青苗的产出,将其以约定的价格销售给饲料企业或养殖企业,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胁迫行为,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其次,一般企业的类似行为不会受到关注。若某企业的最终产品为产品D,在生产过程中有中间品A、中间品B和中间品C,假设产品D的市场不景气,中间品C市场突然火爆,该企业发现直接销售中间品C收益比再加工后得到的产品D还高,显然生产过程中获得中间品C后企业会停止生产直接销售产品C,这并不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甚至谴责。再次,类似的市场行为引起的反响大相径庭,原因在于粮食的特殊性。尽管粮食流通体制不断进行深化改革,但政府对粮食市场的管控依然远高于一般产品。最后,饲料企业或养殖企业选择小麦青苗作为青贮饲料的原料并不是最佳选择,一般而言常选择玉米、黑麦草、无芒雀麦、苜蓿、三叶草、紫云英等加工为青贮饲料,小麦加工后效果不如上述产品,所以这应该是企业的临时应急行为,正常情况下扩散蔓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与一些装饰品企业收购小麦、稻谷等粮食作物青苗加工为干花类似,规模小、范围小,不会对粮食安全产生明显的影响。综上所述,小麦青苗销售行为是一种受监管的市场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特定时期的临时、小范围的应急反应。
(二)小麦青苗销售各主体方损益分析
首先,对农民而言,在获得更高的收入的同时节约了后续小麦种植的成本和时间,能够通过务工获得额外的收入,此外还无需处理小麦收割后留下的秸秆。其次,对企业而言,在付出更高成本后获得了青贮饲料的原料,缓解了饲料短期的不利影响。再次,对小麦作物而言,牺牲了直接供人食用的价值转换为供牛羊食用后再转变为食物,同时提高了秸秆的使用价值。最后,对政府而言,粮食总产量会略有下降,但总体影响不大。不过,该事件被曝光后,由于粮食安全的高度敏感性,地方政府部门担心被上级问责,影响政绩,对他们而言这是最大的潜在损失风险。
二、青苗销售行为的舆情解读
小麦青苗销售行为被曝光后,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据不完全统计,相关舆情传播量已超过5000篇,短视频平台传播量占比接近一半。
(一)三种代表性观点
社会各界面对小麦青苗销售行为主要有三种观点:支持、反对和怀疑。支持者主要认为小麦青苗销售与否是麦农的权力,麦农以1500元/亩的价格销售青苗,比等小麦成熟后再销售亩均收益增加约200-300元,且无需再进行一个月左右的田间管理,省时省力省钱。反对者主要认为小麦在青苗阶段就销售,降低了粮食产量,对粮食安全造成影响,尤其是在俄乌战争大概率引起粮食危机的情况下更不该如此。亦有专家指出,我国农用地一直实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不能种植饲料作物,所以严格来说小麦青苗阶段作为饲料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怀疑者主要认为不会出现这么“荒诞”的事,视频存在摆拍造假的嫌疑,是为了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媒体行为或是为了吸引流量制造声势的商业行为。
(二)“毁麦”一词是否合适
在一些媒体报告和政府通告中使用“毁麦”一词,言辞很是严厉。“毁麦”这一用法是否过于严厉,是否合适?这一用法与前几年部分专家使用“惜售”形容农民在粮价低迷时不愿意销售收获的粮食颇有异曲同工之处,都存在站在道德制高点向下审视的嫌疑。
毁,指毁灭,意思是彻底破坏或消灭。古代战争期间常会出现士兵抢收粮食的现象,极端情况下也会在无法抢收时为了不留给敌人而故意毁坏生长期粮食作物。当今则存在破坏生长期小麦(或水稻)用于工程建设、树木花卉种植等行为。在上述行为中,小麦均被破坏至没有任何价值的程度,属于毁灭性破坏,用“毁麦”表达极为准确。但灌浆期小麦收割后加工成青贮饲料,并没有彻底破坏小麦,而是将成熟后供人食用转换成供牛羊等动物食用的饲料进而会转换成供人食用的奶或者肉,其价值通过另外一种形式实现,用“毁麦”表达十分不严谨,有一定道德绑架的意味。
(三)青苗销售行为的解析
首先,小麦青苗销售行为是真实存在的。笔者联系了几位河南、河北的种粮大户,并通过其他渠道询问了一些视频发生地的农民和养殖户(企业),得到的反馈是小麦青苗销售为饲料行为不是今年独有的,而是已经持续几年了,不过收购量不大,且也是在较小的范围内收购。显然,今年短视频平台的炒作使得这一行为被曝光,俄乌战争引起的粮食危机担忧使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其次,对小麦青苗销售行为可能影响粮食安全的看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多网友对粮食安全的理解是停留在传统的数量观点上,简单的认为粮食减产会降低粮食安全水平。实际上,目前我国粮食安全水平是处在历史高位的,一方面国内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对国际粮食市场的利用率也在不断上升。我国粮食安全优化的空间主要是农药化肥的减量使用以及种植结构的调整。小麦青苗销售范围小、数量低,只要不蔓延就对我国粮食产量几乎没有影响。但这一现象折射出我国粮食种植结构的不完善,尤其是饲料用粮的相对缺失,需要进行品种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解决小麦青苗销售问题的对策建议
小麦青苗销售本身是一种很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因为粮食的特殊性,使得社会各界容易从宏观视角看待粮食相关现象,也就是说将市场行为政府化。因此,小麦青苗销售问题表象在麦农和饲料(养殖)企业,根子在政府和市场的协调性和种植结构依然不够完善。解决小麦青苗销售问题需从多角度出发。
(一)政府部门: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要兼顾
一是要正视小麦青苗销售行为,不能急于给这一行为定性,更不能急于处理、处罚相关农民,而是应以教育、劝告等软处理为主;二是要重视小麦青苗销售行为发生的根源,将切实解决农民和企业面临的难题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三是要切实增加农民种粮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市场行情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保护价,进一步将各项补贴落到实处,让真正种田人获得补贴,完善粮食生产和产后服务体系,降低农民种粮成本,节约兼业农民时间成本;四是要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在条件适合地区深入开展“粮改饲”,提高全株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的种植面积,将粮食、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质量。
(二)饲料(养殖)企业:合理规划全年需求
一是应合理规划全年产量,科学预测全年原料或饲料用量,根据用量做好原料或饲料采购计划,对接好采购渠道;二是应主动联系“粮改饲”种植大户,通过签约订单方式稳定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等青贮饲料来源;三是在必要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向上游发展,进入青贮玉米或牧草种植领域,将原料来源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农民种植户:风物长宜放眼亮
一是要正视小麦青苗销售行为,要充分意识到这是一种个别企业为解决原料或饲料短缺临时应急采购行为引起的偶发“商机”,不会长期、普遍存在,没有必要眼红少数销售青苗农民获得的“暴利”,更不能将致富希望放在青苗销售方面;二是要切实提高科学种田本领,注重农药、化肥的减量施用,降低粮食种植成本,提高粮食品质,增加售粮收入;三是可以结合市场需求和国家各项补贴政策,合理调整粮食种植品种,提高种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