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贸易不仅拓展了国际贸易的深度与广度,而且正在成为重塑全球价值链的关键力量。数字技术的应用显著降低了全球价值链上不同环节之间的贸易成本,特别是大大降低了无形服务的贸易成本,促使价值链上不同环节之间分工更加细化并重新组合。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数字贸易出口规模高达3.2万亿美元,年均增速远远高于传统贸易,日益成为全球外贸增长的新引擎。
面对俄乌冲突、疫情冲击等外部因素影响,江苏作为外贸大省,迎难而上,2022年上半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2.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幅较全国整体增速高0.6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13.3%。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为抓住新一轮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建议从以下几个面聚焦数字贸易发展,激活江苏外贸新引擎。
一、依托江苏自贸试验区,融入数字贸易新规则
数字贸易包括数字订购、数字交付等广泛内容,目前围绕数字贸易及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谈判,也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重构的重要内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水平的区域贸易协定已经将数字贸易的相关议题纳入其中,新加坡-智利-新西兰所签署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作为全球首个国际数字经济协定,采取“模块化”的议题组合安排,有可能成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一个重要路径选择。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对标最前沿的谈判成果,接轨数字贸易新规则,大胆改革创新,结合江苏数字经济优势,尽快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并在省内进行推广,为激活江苏外贸新引擎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贸易新优势
数字技术使许多生产环节可分性提高,同时数字贸易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进而推动更多外向型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近年来,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总体上还有大量外向型企业仍未实现数字化转型或者说数字化程度不高。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经营管理者数字技能和数字意识的培训和宣传;另一方面,数字化过程中特别是数字化初期,建议政府在税收和财政上给予中小微企业优惠和扶持。数字贸易推动传统的大规模同质化批量生产向柔性化、定制化与个性化制造发展,众多中小微企业将通过提供中间服务和加工制造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我省尤其要重视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积极打造数字贸易新优势。
三、抓住RCEP新机遇,激发数字贸易活力
RCEP明确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数字贸易发展,并制定了相关的条款。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发展,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结果,但反过来也改变了全球价值创造模式。我省在跨境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数字经济领域取得一定优势,可以充分利用RCEP机遇,将基于国内市场建立的数字价值链延伸至RCEP。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逆全球化思潮兴起的大背景下,发挥数字经济优势,扩大RCEP区域内数字贸易额,是实现外贸稳定的重要抓手。
四、发挥数字贸易优势,挖掘“一带一路”市场
数字贸易带动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加速整合优化,正在成为江苏外贸增长的新引擎。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造出更多的新服务和新产品,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又通过数字技术嵌入和改造原有的价值链。鼓励我省外贸企业发挥数字贸易整合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一带一路”投资和贸易,深度挖掘市场潜力,与沿线国家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未来一段时间,面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复杂多变形势,需要利用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多措并举拓展“一带一路”发展空间,在提高外部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的同时,尽快形成我省外贸的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