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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

作者:原小能、张为付浏览:时间:2023-05-18

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中国式现代化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本质区别,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充分发挥人民的生产性和主动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人民幸福的着力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民全面发展的核心。

一、中国式现代化:发挥人民创造性和生产性

人口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投入要素,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终服务对象。中国大陆总人口2017年突破14亿,同时,人口素质不断优化,并逐步加速向城市和城市群集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效支撑。

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对人力资本创新提出新要求。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我国初步形成了包括初高中多种层次、门类齐全和城乡普及的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2年的30%提高至2021年的57.8%,提高了27.8个百分点,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达2.4亿,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劳动力素质结构明显优化,人口素质稳步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仍然较低,高素质人才规模较小,特别是创新型人力资本缺口较大。我国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量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如何让更多的人受教育以提高劳动参与率,如何让市场以更高的效率配置劳动力资源,是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在当前技术创新加速、产业融合渗透、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的背景下,不仅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扩大技能型劳动者的培养规模,而且要更加注重自然科学与技术、社会科学与人文、数理逻辑推理等通识教育,有效提高劳动者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变迁的能力,使劳动者具备满足不断变化革新的技能需求,充分挖掘大规模人口的人力资本潜力,为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本条件。

人口集聚是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基础动力。人口集聚能够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大的经济扩散效应和更高的规模收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口规模持续扩大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八》指出,我国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东部地区人口持续增加,2020年人口比重比2010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主要城市群人口集聚度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人口增长迅速,分别增长了35.0%、12.0%和7.3%。上海、北京、广东、浙江4省(市)10年间人口密度增量均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学者研究表明,人口密度与人均GDP呈对数线性相关,城市地均二、三产业GDP和对应产业就业密度存在明显对数线性正相关性,人口密度与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也大体表现出相同的态势。因此,在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过程中,要不断创新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均等的就业机会,提高城市人口密度和生产率。

二、中国式现代化:提高全体人民幸福福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担负着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而人民幸福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全体人民要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幸福的着力点。

“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98万元增加到8.1万元。谷物总产量稳居世界首位,制造业规模、外汇储备稳居世界第一。同时,区域协调发展呈现新格局,2013 年至 2021 年,我国中部、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分别为7.5%、7.7%,分别快于东部地区0.5、0.7个百分点。这些发展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首先,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基础。要坚持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内需,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保持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性增长。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等,引导生产要素由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流动,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升各区域的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其次,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在实现机会公平的前提下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国际上通常把0.4的基尼系数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OECD国家初次分配后的基尼系数大多在0.4以上,有些甚至超过0.5,最终分配结果中基尼系数的下降是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实现了再分配。因此,在分配制度改革中,一方面要保证初次分配的公平性,科学安排劳动、财政收入等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比例,适当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另一方面则要增强再分配的调节性。在完善税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增加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完善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积极发挥第三次分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再次,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处于1万美元到2.5万美元之间的国家,社会福利支出占GDP比重的比重会显著增加,平均看是从26%提高到37%。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万美元,并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可以预期,社会福利支出比重也应稳步增加。我国目前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上实现了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但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还偏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补充保障发展滞后,市场和社会作用发挥有限。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明确基本保障“保基本”的制度属性,以养老金、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等为重点,加快推动补充保障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也要注重福利制度与经济效率的统一,既把福利的保障性、公平性放在第一位,也要防止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做法,“社会保障全覆盖”应当被限制在基本保障范畴内,而不是覆盖到所有福利项目。

三、中国式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提升

“文明”是人民群众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成果,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中国人民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这些文化基因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经济长期繁荣的现代化,也是人民拥有强大的精神纽带和文化信仰、实现全面发展的现代化。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辩证统一的,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基础,能够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精神文明建设则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指引。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创造了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奇迹,在这一过程中精神文明也不断繁荣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与我国文化资源大国和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匹配,与我国的综合国力还不相适应。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再仅仅停留在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对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烟火”与“诗意”并重,把满足人民物质需求与提高素质统一起来,最终实现人民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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