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使命,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等具体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的平台抓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略部署,有助于重构乡村空间发展格局,以更高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一、乡村重构视角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重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业经济地位日趋下降,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以及城乡社会发展要素的重组等对乡村地区社会经济结构与功能的重塑产生了重大影响,推动着乡村重构。传统土地整治主要通过工程建设措施,对利用低效、不合理或者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实现提高用地效率、优化用地布局的目标。传统土地整治在本质上多被认作为实施性的工程、技术或是任务,以单个项目为实施单元,重点关注耕地地块调整与改造以及农村拆旧建新等内容,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布局为首要目标。在传统土地整治过程中,部分地区仅将土地整治视作为城镇发展建设提供用地指标的一种方式,忽视了对区域历史久远、蕴含文化、极具特色的自然风貌和建筑景观的保护,致使乡村生态环境、乡土文化遭受破坏,从而出现“千镇(村)一面”等现象,难以实现乡村重构的目标需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既有对传统土地整治的继承,也有突破和创新,更加强调整治范围的整体性、整治对象的综合性、整治措施的系统性、整治模式的差异性以及整治目标的多样性,为实现乡村重构提供了重要的本底支撑。在整治范围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乡镇(或者部分村庄)为基本实施单元,从区域视角整体推动乡镇或者村庄规划、设计和整治。在整治对象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为整治对象,统筹推进资源优化配置、生态功能修复和传统文化保护等。在整治模式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对象、不同类型整治需求实施差别化整治,延展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因地制宜注入新型业态。在整治措施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农艺措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解决以自然保护和恢复为主的各类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在整治目标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仅强调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也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保护乡村历史文化资源。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重构的内在逻辑
(一)多措并举优化乡村空间格局,提升乡村要素综合价值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主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林地草地园地整理、耕地提质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农用地整治工程技术手段干预乡村农业生产行为和空间布局,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存量建设用地整治有助于盘活低效农村建设用地,引导闲置农村建设用地有序腾退,统筹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生态保护等各项用地,促进乡村工商业发展适度集聚,人口适度集中居住,优化乡村非农生产和生活空间布局。此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始终将生态保护和自然恢复置于整治各阶段、各环节优先位置,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恢复,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乡村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
(二)政策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激活乡村要素发展动能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允许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使用,在保障农民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基础上,优先用于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满足乡村经济发展新业态发展创造条件。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依法自愿有偿收回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等整治后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农村集体所有企业或者厂房等可连片开发区域整治后依法入市,入市后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可用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剩余增值收益分配给农民,有效保障农民长久生活水平不降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鼓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开发性金融机构投资工具对社会资本的引领作用,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创新融资模式,为整治提供长期信贷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和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三)以人为本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保护乡村特色景观文化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注重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鼓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组织当地农民自主开展土地平整工程、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等技术要求低的简易工程,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治能力。整治后的农田集中流转给种粮大户或者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在提升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以产业促就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调乡村山水脉络等独特自然风貌保护以及乡村地域文化脉络、乡土记忆传承,从农耕文化和乡村文明等渠道留住“乡愁”,增强乡村文化价值和人文情怀。此外,整治过程中充分挖掘自然景观和传统文化资源,促进产业发展与特色文化保护、复兴的良性互动,深刻改变乡村地域生产、生活方式,为打造全域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创造条件。
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重构的现实路径
2020年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入选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22年2月,黄桥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在全国446个试点乡镇(街道)中首个通过省级审查、首个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近年来,黄桥街道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多措并举”的方式,推动乡村空间重构、经济重构、社会重构,促进耕地保进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空间品质。
(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空间重构
黄桥街道积极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建设,将原有荒草地和坑塘水面垦造为耕地,新增耕地面积达到205亩。针对工业布局较为零散的问题,黄桥街道以苏州市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为契机,创新提出“盘二优二”“退二进三”“退二还一”3类更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黄桥智能产业国际研发社区,就是黄桥街道产业转型升级与土地集约利用的一个重要探索与具体实践。街道通过产业用地“腾挪、转型、集聚”,将“老、旧、散、小”的产业用地整合为5350亩产业集聚区。此外,相城区把西塘河沿线打造成为贯通南北湿地的绿色走廊,构筑一个围绕东部城镇集中建设区的C形生态保育区,总体呈现“以产业研发片区为中心,南北湿地、西园东城”的空间布局。生态保护面积达328万平方米,新增面积占22.6%。黄桥街道采用城市景观型堤岸、生态景观型堤岸、农业景观型堤岸3种不同类型堤岸,打造丰富多样的河道景观。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经济重构
黄桥街道通过工业用地保护更新缩减工业用地面积,但工业企业建筑总面积不减量,工业用地整体容积率可从1.0提高至2.5,主要用于发展智能产业研发服务以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工业设计创意等高端产业,推动区内产业由“低小散”迈向“中高端”发展,提高工业用地单位产出效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可按每亩120万元进入土地市场调剂使用,权属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有,进而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土地作为股权入股国有资产,亩均工业用地税收从10万元增加至50万元,以30%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显著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涉及的搬迁农户通过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为城镇社保、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置换为城镇住房、集体资产所有权置为股权,保障农户长期收益。
(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社会重构
黄桥街道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乡村墙体彩绘等公共空间治理,逐家清理门前屋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使得门前屋后更加明亮整洁,道路更加清洁宽敞;组织志愿者沿路检查区域内小广告、垃圾外溢、车辆违规停放以及杂物堆放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并进行集中整治;对房屋外墙统一刷白、彩绘,打造乡村文化宣传载体。通过土地平整、新改建泵站、布置防渗斗农渠和生态排水沟以及布设田间道路、生产路等措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并沿河流、主干道路两侧栽种香樟、红叶石楠等防护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以“水”“渔”文化为基底,融入休闲商业、运动健身和文化展览功能,打造未来居民活动的文化街;并对现有寺院进行改扩建,实现全域小庙统一安置,更好地将宗教和地方历史文化相融合。此外,街道还通过高标准渔塘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置池塘,开展养殖尾水水体净化、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河道的污染,厚植地区传统历史“渔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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